魯科字〔2024〕78號 各市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激發企業創新活力,根據《山東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實施辦法》(魯科字〔2022〕45號,以下簡稱《補助辦法》)等有關規定,現組織開展2024年度山東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資金落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助對象和標準 (一)補助條件 受補助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 山東省境內(不含青島市)的高新技術企業或2023年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庫入庫企業。 2. 企業開展的研究開發活動符合國家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所屬范疇,并已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其中規上企業還須如實填報國家統計局研發活動統計報表。 3. 企業2023年須開展經營活動并取得銷售收入。2023年銷售收入2億元以上的企業,當年度研發投入須較上年度增加且占當年銷售收入的4%(含)以上,連續兩個納稅年度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2023年銷售收入2億元(含)以下企業,當年度研發投入須占當年銷售收入的6%(含)以上。 4. 企業須具備良好的科研誠信狀況,不存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無“綠色門檻”制度不予支持或相關社會領域嚴重失信記錄。 (二)補助標準 1. 2023年銷售收入2億元以上企業,按其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費用部分的一定比例給予補助;2023年銷售收入2億元(含)以下企業,按其當年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費用總額的一定比例給予補助。結合年度財政預算安排,確定統一補助比例,補助比例最高不超過5%。 2. 集成電路領域企業,按其當年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費用總額的10%給予補助。 3. 單個企業年度最高補助500萬元,不足1萬元的不予補助,補助金額四舍五入保留到萬元。 二、工作流程 (一)信息補充、確認。各市科技局根據《補助辦法》相關要求,組織企業通過山東省科技云平臺對相關信息進行補充、確認。相關企業通過單位法人或者單位法人設定的云平臺單位管理員登錄系統(網址: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后,找到網上大廳-平臺-山東省科技企業管理系統,按照系統相關提示要求,在線補充、確認補助信息。企業確認系統補助信息無誤的,請直接點擊提交確認,并下載確認表蓋章上傳;若企業認為系統補助信息存在偏差的,請在線據實修訂相關數據信息,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修訂的數據信息應與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相應數據一致,數值不四舍五入)。集成電路領域補助企業還需填報《集成電路領域企業有關情況說明》(附件3)并附企業知識產權等技術領域相關證明材料,不填寫或證明不充分的按統一補助比例執行。全部信息補充確認完畢并自評無誤后,由企業管理賬號審核提交。 (二)審核上報。市科技局參考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申報情況、領域情況說明及規上企業國家統計局研發活動統計報表等信息,對當地企業補助資金信息情況進行綜合審核,確定補助推薦對象并務必于9月3日前將推薦函連同《山東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資金確認匯總表》(附件4)各一式三份報送省科技廳。 三、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各市科技局要切實增強大局意識、服務意識,將高質量落實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政策作為服務企業研發創新的重要舉措,指定專人負責,根據《補助辦法》和本通知要求,積極指導和幫助符合條件的企業享受補助政策。 (二)嚴格審核。各市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審核職責,嚴格按照補助條件審核把關。重點審核企業修改數據與上傳有效稅務證明材料是否一致。 (三)嚴控時間節點。系統開啟時間為2024年8月29日9:00,企業在系統補充確認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2日17:00,各市審核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2日24:00。請各市管理部門合理安排確認、審核提交時間,避免臨近系統關閉時集中上傳或審核,由于上傳或審核時間問題造成的后果由相關企業和各市管理部門自行負責。相關企業須對所提報的數據和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四、報送地址及聯系方式 地址:濟南市高新區舜華路607號科技大廈1115室 聯系方式: 省科技廳高新處:0531-51751263、1266、1173 技術支持電話:0531-51751080 各市科技局業務咨詢電話(見附件1) 附件: 1.各市科技局業務咨詢電話 2.山東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資金信息補充確認表(參考模板) 3.集成電路領域企業有關情況說明(參考模板) 4.山東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資金確認匯總表 附件下載: 2.山東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資金信息補充確認表(參考模板).docx 山東省科學技術廳 2024年8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