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2023年“穩中向好、進中提質” 政策清單(第一批)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山東工作重要指示要求,錨定“走在前、開新局”,根據省委經濟工作會議部署,聚焦聚力穩住經濟基本盤、促進高質量發展,持續鞏固“穩中向好、進中提質”良好態勢,進一步強化跨周期調節和政策統籌銜接,省委、省政府研究推出《2023年“穩中向好、進中提質”政策清單(第一批)》。第一批政策清單包括2023年新制定的政策和2022年“穩中求進”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中2023年延續執行的政策兩部分內容?,F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日 2023年“穩中向好、進中提質”政策清單 (第一批) 一、2023年新制定的政策(共27項) (一)強化助企紓困力度。 1.對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疫情影響暫時遇困的小微企業貸款(含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借款人按市場化原則共同協商延期還本付息,延期貸款正常計息,免收罰息,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最長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銀行機構要堅持實質性風險判斷,不單獨因疫情因素下調貸款風險分類,不影響征信記錄,避免盲目限貸、抽貸、斷貸。(牽頭單位: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山東銀保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2.開展2023年度全省旅行社責任險補貼試點,省財政按照保費不低于50%的比例給予補貼。(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財政廳) 3.整合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登記掛牌手續費、交易傭金和競價傭金,并按照30%以上的比例降低收費標準,減輕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負擔。(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國資委) 4.鼓勵二手車流通規模化發展,對二手車備案銷售企業收購后用于再銷售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轉讓登記實行單獨簽注管理,核發臨時行車號牌,進一步降低二手車交易登記成本。2023年,全省落實待銷售二手車單獨簽注管理實現全覆蓋。(牽頭單位:省公安廳) 5.對內河集裝箱運輸船舶和新能源船舶實施優先過閘,提高通行效率,降低企業物流成本。(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 (二)優供給擴需求。 6.按照2022年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營業收入總量將16個市劃分為3個組別,對每個組別2023年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增速、規模以上工業技術改造投資增速排名首位的市,分別給予最高500萬元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 7.2023年,創建10個工業強縣,給予每縣不少于2億元的資金或專項債券支持,統籌用于重大工業轉型升級項目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 8.省級財政統籌安排5000萬元,對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內應收賬款確權金額前10名和同比增速前10名的產業鏈核心企業、商業匯票簽發量前10名和同比增速前10名且現金支付比例不低于前三年平均水平的產業鏈核心企業、供應鏈票據簽發量年度前20名的產業鏈核心企業,以及直接接入上海票據交易所供應鏈票據平臺的機構、創新供應鏈金融產品的金融機構給予資金獎勵。(牽頭單位:省財政廳、人民銀行濟南分行) 9.對在省內轉化創新藥(1類化學藥、生物制品和中藥)完成I、II、III期臨床試驗的,經評審,按照研發投入40%的比例,分別給予最高1000萬元、2000萬元、3000萬元資金支持,每個企業每年累計支持額度最高1億元。對進入國家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查程序的醫療器械產品,經評審,給予最高200萬元資金支持。(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 10.圍繞“十強產業”提升、企業運營需求、核心技術攻關等,實施專利導航項目30項,其中產業類專利導航項目20項、企業類專利導航項目10項,每項分別給予最高40萬元、20萬元經費支持。(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財政廳) 11.深化“惠享山東消費年”活動,聚焦汽車、家電、餐飲等重點領域,舉辦大型促銷活動200場以上;鼓勵各市對具有消費引領性的創新模式、創意活動和對消費市場增長有突出貢獻的企業給予獎勵,對1萬平方米以上消費類展會給予一定補貼。(牽頭單位:省商務廳) 12.推動中小商貿企業通過連鎖經營、線上線下等方式擴大經營規模,引導生產企業產銷分離入限納統,鼓勵品牌經營店鋪轉設法人、商貿個轉企等。2022—2023年,省外商貿企業在魯分支機構轉為入庫納統的法人企業后,對其產生的新增財力省級不再分成,由企業所在地財政給予獎勵,或采取參股等方式予以支持。鼓勵各市對達到一定規模、實現較快增長的新增納統商貿企業給予一定的資金補助、獎勵一定額度的定向消費券等,提高企業入庫納統積極性;省級財政安排2000萬元,根據2022年四季度及2023年一季度各市年度納統企業零售額增量進行激勵。(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財政廳) 13.實施智慧社區建設擴面提升行動。2023年支持建設2000個左右的智慧社區,對于建成的基礎型和成長型智慧社區,按照單個社區最高10萬元的標準給予獎補;對于引領示范作用強、功能完善、惠及范圍廣的標桿型智慧社區,按照單個社區最高100萬元的標準給予獎補。(牽頭單位:省大數據局、省民政廳、省財政廳) 14.推進中華文化體驗廊道建設,聚焦“十個展示帶”,建立廊道建設項目庫,在財政經費、金融授信額度、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等方面予以支持,落實重點項目稅收、用地、獎勵、補貼等優惠政策;建立市場化多元化投融資機制,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廊道建設。(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稅務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山東銀保監局) (三)加快綠色低碳轉型。 15.加快推動30萬千瓦以下煤電機組關停并轉,鼓勵具備條件的機組提前關停退出。對2022—2025年關停退出小煤電機組的企業,每千瓦分別給予50元、40元、20元、10元的財政資金獎勵;未按國家規定承擔政府性基金附加和交叉補貼的不予獎勵。(牽頭單位:省能源局、省財政廳) 16.單體項目裝機容量小于5萬千瓦、接網電壓等級不超過110千伏、采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的分布式燃氣機組自發自用電量,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免收系統備用費。(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 17.2023年建設5—7家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基地,對獲批建設的,每個給予最高50萬元獎補。(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 18.企業采用符合國家有關低VOCs(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產品規定的涂料、油墨、膠粘劑等,排放濃度穩定達標且排放速率滿足相關規定的,相應生產工序可不要求建設末端治理設施。使用的原輔材料VOCs含量(質量比)均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無組織排放收集和處理措施。(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 (四)創新要素支撐。 19.強化新型研發機構績效評價,對年度評價結果為優秀的,省科技創新發展資金以競爭性項目的方式給予200—300萬元資金支持。(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 20.根據創投機構團隊業務投資理念、領域和業績表現,在培育創新、帶動就業等方面發揮的作用、競爭優勢和影響力等,遴選省級創投優秀團隊和創業投資品牌領軍企業,對企業中符合條件的人才頒發“山東惠才卡”。(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21.加大對天使投資的支持力度,省級引導基金出資比例由原來最高可出資30%提高至40%,省、市、縣(市、區)級政府共同出資比例由最高可出資50%放寬至60%。省新舊動能轉換基金投資于省內種子期、初創期的科技型、創新型項目,引導基金在收回實繳出資后,省級引導基金可將全部收益讓渡給基金管理機構和其他出資人。(牽頭單位:省財政廳) 22.實施數字政府強基2.0工程,加大基層網絡建設支持力度,2023年,省財政對承擔區域骨干節點建設任務的市給予最高1000萬元補助;選取社會關注度高、應用場景廣的4—5個領域,通過大數據比對分析等手段,開展數據創新應用試點示范,對承擔試點示范任務的市給予最高500萬元獎補。(牽頭單位:省大數據局、省財政廳) (五)保民生兜底線。 23.鞏固現有城鄉公益性崗位規模,持續加大崗位開發力度,力爭2023年新創設城鄉公益性崗位60萬個。(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 24.提高職工和居民醫保待遇水平,將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專項保障機制報銷比例提高到70%左右,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住院醫保報銷比例提高到85%以上。(牽頭單位:省醫保局) 25.建立因病致貧重病患者醫療救助機制,符合條件的因病致貧重病患者,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費用超過當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以上的部分,按不低于60%比例給予救助。(牽頭單位:省醫保局) 26.統籌安排7000萬元資金,對符合條件的公共體育場館免費、低收費開放給予適當補助,支持全民健身工程設施建設,發放體育消費券,支持開展體育惠民消費季活動。(牽頭單位:省體育局、省財政廳) 27.設立1000萬元的安全生產督查激勵資金,對在落實安全生產“八抓20條”創新措施、加強安全生產監管、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等方面成效明顯的市、縣(市、區)予以激勵,年度督查激勵市不超過6個,市、縣(市、區)兩級總數不超過16個。(牽頭單位:省應急廳) 二、2022年“穩中求進”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中2023年延續執行的政策(共214項,見附表) 附表:2023年延續執行的政策清單(共214項) 信息來源:山東省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