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青島市民營經濟發展局: 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培育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升中小企業創新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續引導我省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道路,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廳企業函〔2021〕79號)和《山東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魯工信發〔2020〕7號),組織推薦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開展2021年度山東省“專精特新” 中小企業培育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推薦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一)推薦條件 1.基本條件 (1)在山東省行政區域內工商注冊登記、連續經營3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中小企業,且屬于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或省瞪羚企業、獨角獸企業等其他創新能力強、市場競爭優勢突出的中小企業。 (2)堅持專業化發展戰略,長期專注并深耕于產業鏈某一環節或某一產品,能為大企業、大項目提供關鍵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產品,或直接面向市場并具有競爭優勢的自有品牌產品。 (3)具有持續創新能力和研發投入,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市場營銷、內部管理等方面不斷創新并取得比較顯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廣價值。 (4)重視并實施長期發展戰略,公司治理規范、信譽良好、社會責任感強,生產技術、工藝及產品質量性能國內領先,注重綠色發展,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有較好的品牌影響力,具備發展成為相關領域國際知名企業的潛力。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不得被推薦:申請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的;近三年發生過重大安全、質量、環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稅或其他違法違規、嚴重失信行為的。 2.專項條件 (1)經濟效益。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或凈利潤的平均增長率達到5%以上,企業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 (2)專業化程度。截至上年末,企業從事特定細分市場時間達到3年及以上;主營業務收入占營業收入達70%以上;主導產品在細分市場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且在國內細分行業中享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 (3)創新能力。企業擁有有效發明專利(含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下同)2項或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5項及以上;自建或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聯合建立研發機構,設立技術研究院、企業技術中心、企業工程中心、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企業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供應鏈管理等環節,至少1項核心業務采用信息系統支撐。 (4)經營管理。企業擁有自主品牌;取得相關管理體系認證,或產品生產執行國際、國內、行業標準,或是產品通過發達國家和地區產品認證(國際標準協會行業認證)。 3.分類條件 (1)上年度營業收入在1億元及以上,且近2年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不低于3%。 (2)上年度營業收入5000萬元(含)—1億元(不含),且近2年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不低于6%。 (3)上年度營業收入不足5000萬元,同時滿足近2年內新增股權融資額(實繳)8000萬元(含)以上,且研發投入經費3000萬元(含)以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比例50%(含)以上,創新成果屬于本通知“三、(一)聚焦重點領域”細分行業關鍵技術,并有重大突破。 (二)推薦方法 各市(不含青島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初審推薦工作,要按照寧缺勿濫的原則,堅持標準、嚴格把關。已列為工業和信息化部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或產品的企業,不再推薦。 1.企業申報 組織符合推薦條件的企業填寫《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附件1),并參考“佐證材料”(附件2)準備相應佐證材料,及時向所在市(不含青島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提交。4月28日至5月6日,企業通過線上系統(zjtx.miit.gov.cn,技術支持:0571-56137700)上傳相關申報材料。 2.各市初審 各市(不含青島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按照申請書所列初核指標,對企業提供的材料進行初審核實,于5月14日前將加蓋公章的正式文件、推薦匯總表(附件3)、申請書(以上均為一式三份)、佐證材料(一份)等,郵政特快專遞(EMS)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創新創業指導處(濟南市省府前街1號,250011)。對申報企業是否存在“近三年發生過重大安全、質量、環境污染事故;有偷漏稅或其他違法違規、嚴重失信行為”情況,各市(不含青島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統一征求有關部門意見,查證結果體現在報送的正式文件中。 3.省級推薦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對各市(不含青島市)推薦企業的材料進行復核,按照項目評審有關規定和工作規范組織專家評審,研究確定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名單。 二、開展山東省“專精特新” 中小企業培育認定 (一)申報條件 申報企業須滿足《山東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魯工信發〔2020〕7號)所列條件。其中,參照國家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條件,企業近兩年平均營業收入增速調整為不低于5%。其他條件不變。 2017年認定的山東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須申請復核,參加復核條件與新認定條件相同。 (二)申報方法 各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初核和推薦工作,要按照寧缺勿濫的原則,堅持標準、嚴格把關。已列為工業和信息化部和我省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或產品的企業,不再推薦。 1.企業申報 組織符合推薦條件的企業和參加復核的企業,通過山東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smesd.com.cn/,技術支持:4006-0531-77)相應申報窗口(5月6日至5月14日開放),在線申報2021年度山東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申請復核山東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填寫相關數據,并參考“佐證材料”(附件6)上傳佐證材料(PDF格式、單一文件),打印《2021年度山東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書》(附件4)或《2021年山東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申請書》(附件5),及時向所在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提交。 2.各市初核推薦 各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按照申請書所列指標(7項必備指標和6項可選指標),組織進行初審核實,于5月28日前將加蓋公章的正式文件、推薦匯總表(附件7)、企業申請書(以上均為一式兩份)等,郵政特快專遞(EMS)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創新創業指導處(濟南市省府前街1號,250011)。佐證材料無需報送,妥善保管,留存備查。對申報企業是否“節能、環保和安全生產等符合國家和省相關規定,銀行信用、納稅信用和社會信用良好,依法規范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各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統一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并嚴格把關,查證結果體現在上報意見中。 3.省級審核公布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對各市推薦企業的材料進行復核,按照項目評審有關規定和工作規范組織專家評審,研究確定并發布2021年度山東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通過復核企業名單。 三、有關要求 (一)聚焦重點領域。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主導產品應優先聚焦制造業短板弱項,符合《工業“四基”發展目錄》所列重點領域,從事細分產品市場屬于制造業核心基礎零部件、先進基礎工藝和關鍵基礎材料;或符合制造強國戰略十大重點產業領域和我省新舊動能轉換“十強”重點產業領域;或屬于產業鏈供應鏈關鍵環節及關鍵領域“補短板”“鍛長板”“填空白”產品;或圍繞重點產業鏈開展關鍵基礎技術和產品的產業化攻關;或屬于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的創新產品。 (二)強化培育措施。在省統一制定和落實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機制的基礎上,各市要圍繞提升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和專業化水平,加大“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力度,通過建立和完善“專精特新”企業培育庫、加大鼓勵企業“專精特新”發展的政策支持力度、提升創新服務融資服務公共服務等精準服務水平、優化中小企業創新創業的發展環境等,切實做好政策惠企、服務助企、環境活企的各項工作,推動培育更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并促進其向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發展。各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推薦的企業,應為列入向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報送的培育企業名冊并已在培育庫錄入信息的企業,推薦不在名冊或未提報數據信息的企業,須統一做出簡要說明。 (三)嚴把工作標準。各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負責,切實把組織推薦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作為推進中小企業健康成長和高質量發展的管用抓手,嚴密做好組織申報和初審推薦等工作。要廣泛宣貫政策,通過官網發布、媒體報道等,將國家和省的相關政策充分傳達到廣大企業,積極幫助企業了解掌握情況、對接政策支持。要確保材料質量,嚴把推薦和申報材料關口,做到格式一致、數據規范、內容完善、情況真實。要嚴格時限要求,按照規定時間提交推薦和申報材料,過期將不予受理。 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對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實行動態管理,有效期為3年,將分別對入選滿3年的企業進行復核,不符合條件或未提交復核申請材料的企業將予以撤銷。有效期內如發現虛假申報或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立即予以撤銷。 附件: 7.推薦2021年度山東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及復核匯總表.doc 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1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