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本會章程的規定,制定山東省裝備制造業協會成立大會暨第一屆會員大會選舉和表決辦法。 一、本會擬任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理事、監事的人選,由本會籌委會提出建議名單并經過認真考察,報登記管理機關同意后,方可提交大會進行表決。 二、協會首屆擬任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理事、監事人選,由籌委會提經大會主席團會議充分討論,由參加第一屆會員大會的會員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選舉產生。選舉須有2/3以上會員參加、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三、協會《章程草案》、《會員自律公約》及《會費標準及管理辦法》等制度,由參加第一屆會員大會的會員以舉手表決的方式表決通過。表決須有2/3以上會員參加、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四、本選舉及表決辦法經山東省裝備制造業協會成立大會暨第一屆會員大會通過后實施。
山東省裝備制造業協會籌委會 2016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