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協會會員的管理,根據協會《章程》規定,特制定協會會員管理制度。 一、會員入會條件
凡承認本協會《章程》,履行會員權利和義務,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且誠信度較好的省內股權和創業投資企業以及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銀行、證券等有關金融機構,均可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成為本協會會員。 二、會員入會的程序
(一)各地入會企業將會員入會申請表(一式2份)、單位基本情況表和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3項材料快遞至“協會”辦公室并發送電子版存檔; (二)“協會”辦公室對會員入會資料進行核準錄入,并由會長辦公會研究確定入會資格。 (三)對批準入會的會員,“協會”辦公室書面通知申請入會單位,并頒發單位會員證書。 三、會員享有的權利
(一)在協會內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優先參加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三)優先享受協會提供的各種服務; (四)有權通過協會向省委、省政府反映意見和建議; (五)對協會工作進行批評、建議和監督; (六)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四、會員必須履行的義務
(一)遵守協會章程,執行協會決議; (二)關心協會建設,維護協會聲譽; (三)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并為協會活動提供方便; (四)完成協會委托交辦的工作; (五)按規定向協會交納會費。 五、會員退會
(一)自由退會 會員選擇自由退會的,應書面通知協會秘書處,并交回會員證。 (二)會員如有下列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1、觸犯國家法律,受到刑事處罰的; 2、嚴重違反本協會章程及有關規定的,給本協會造成重大名譽損失或經濟損失的; 3、被當地民政、工商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的; 4、一年無故不繳納會費或未參加本協會組織的活動的。 (三)會員如違背協會會員自律公約第六條中所述情節嚴重者,視其自動退會。
本辦法已經2016年12月28日第一次會員大會討論通過。 山東省裝備制造業協會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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