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經信字〔2017〕109號 各市經濟和信息化委(青島市發展改革委)、節能辦: 為鼓勵和支持我省節能環保產業新技術新裝備(產品)開發和應用,充分發揮先進技術、裝備(產品)的示范帶動作用,推動我省節能環保產業穩步發展,助力全省新舊動能轉換,經研究,決定開展2017年山東省節能環保產業新技術、裝備(產品)征集和推廣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圍 節能環保產業所涉及的能為節約能源資源、發展循環經濟、保護生態環境提供物質基礎或技術保障的新技術、裝備(產品)。 二、申報條件 申報企業(單位)應是在山東省區域內注冊登記并有獨立法人資格,征集的新技術、裝備(產品)應滿足以下條件: 1.符合國家和省相關產業政策; 2.知識產權或專有技術產權明晰; 3.先進適用,應用范圍廣,市場前景廣闊,有明顯的經濟、環境和社會效益; 4.輻射帶動作用大,有助于調整產業結構,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 三、工作程序 節能環保產業新技術、裝備(產品)征集和推廣工作按照企業(單位)自愿申請、部門篩選、專家審議、公開發布的原則和流程進行。 1.申報。企業編制申報材料,并向所在市節能辦提交申請。省屬企業、事業單位、大中院校、科研院所可直接向省政府節能辦提出申請。 2.上報。各市節能辦對轄區內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把關后,集中上報。 3.評審。省經信委、省政府節能辦組織專家進行評審。 4.發布。專家評審結果通過省經信委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省經信委、省政府節能辦對外發布《2017年山東省節能環保產業新技術、裝備(產品)推廣目錄》,并探索多種途徑進行推廣。 四、其他要求 1.申報企業(單位)要認真填寫申報表,申報信息填寫完整,經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報市節能辦。申報企業(單位)須對上報的資料和數據負責,確保材料真實、規范和完整。對弄虛作假的,取消評審資格。 2.各市節能辦對申報材料進行把關審查后,于8月4日前將申報材料匯總報送至省經信委(省政府節能辦)節能綜合協調處,紙質材料一式三份(電子版發至郵箱)。每市申報項目原則上不少于10個。 聯系人:武廣兆 朱 峰 電 話:0531-86113591 郵 箱:sdsjnb@126.com
附件: 1. 2017年山東省節能環保產業新技術、裝備(產品)匯總表 2. 2017年山東省節能環保產業新技術、裝備(產品)申報表
山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山東省人民政府節約能源辦公室 2017年7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