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經信字〔2017〕42號 各市經濟和信息化委,有關單位,有關企業: 現將《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2017年度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工作的通知》(工信廳產業函〔2017〕186號)轉發給你們,請根據要求抓好落實。 一、2017年度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申報工作 (一)申報程序及名額 2017年度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采取省、市逐級推薦的方式,由各市審查后推薦至我委,每市推薦數量限1家。同時鼓勵優秀企業通過全國性行業協會向工信部申報。 申報推薦范圍為裝備制造、電子信息、消費品等行業。 (二)申報條件及材料 申報企業應符合《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工信部產業〔2012〕422號,以下簡稱《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并按照工信部通知文件要求,提交《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申請表》等申報材料。申報材料的內容和格式應符合《辦法》要求。 (三)申報方式及時間 各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本區域企業的申報受理、審查和推薦工作。有關企業也可按照條件要求自行聯系國家對口行業協會進行推薦,但各市推薦和聯系協會推薦的企業不能重復。 請各市于2017年5月10日前,將上報文件、《2017年度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申報(復核)企業統計表》和申報材料一式四份(紙質及電子版)集中報送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產業政策處。 二、2013、2015年度認定的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復核工作 各市要嚴格按照要求組織好本市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的復核工作,參加復核的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須填寫《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復核表》,復核要求按《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請各市于2017年5月10日前,將上述材料一式四份(紙質及光盤)報送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產業政策處。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在各省復核的基礎上,組織開展審核工作,并以通告形式發布復核結果。 三、工作要求 開展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對引導廣大企業重視設計創新,推動工業企業轉型升級意義重大。各市要高度重視,積極做好宣傳動員工作,以公開公正為前提,采取有力措施組織有關企業做好申報推薦工作。要從省級工業設計中心中,嚴格遴選申報對象,對申報材料和復核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嚴格把關,確保工作按時、按質完成。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產業政策處 朱喆 電 話:0531-86062129 86915301
附:《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2017年度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工作的通知》及相關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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